大富公司:15%簽約數為慣例 NCC要求5天內提證據
2016/11/09 18:59
NCC發言人翁伯宗(右二)9日表示,大富媒體代表凱擘總經理王鴻紳已經到會說明。(記者陳炳宏攝)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公平會先前針對凱擘、全球及佳訊公司,以無正當理由對新進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要求頻道授權最低簽約戶數是行政戶數15%,高於對既有業者而開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表示,雖大富媒體到會說明否認,不過無具體資料,NCC要求大富媒體需在5日內補正合約等資料佐證,如未履行當初併購時所做的公平、合理、無差別待遇等承諾,最嚴重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2款規定,廢止併購許可。
NCC指出,大富媒體每年1月及7月皆應持續陳報併購案後承諾負擔執行情形,今年度尚未准予備查,且由於NCC接獲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檢舉、調處,因此通知大富媒體到會說明,凱擘大寬頻總經理王鴻紳今天代表大富公司到NCC說明表示,最低授權簽約數15%是市場慣例。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王鴻紳否認公平會調查的認定,NCC委員則要求王鴻紳需提出相關契約與書面資料佐證以協助調查,此外,NCC也會同時針對頻道商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展開調查,以釐清大富媒體公司是否無正當理由給予新開播系統經營業者差別待遇等,違反併購案的承諾負擔。
翁柏宗表示,NCC委員也要求王鴻紳無論對於頻道公平上下架,以及新進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內容授權,須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委員也針對其他既是頻道代理業者也是頻道商的其他有線電視業者,是否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六與三十七條相關規定,將盡快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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