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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蓋傳統市場 覓地困難

2015/07/22 06:00

竹北市公所擬利用容積移轉取得的公十用地興闢臨時傳統市場,但縣政府表示,仍需再研議。(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廖雪茹/竹北報導〕新竹縣竹北市東區居民經常抱怨缺乏傳統市場,買菜很不方便。對此,市公所擬利用容積移轉取得的公十用地興闢臨時傳統市場應急,以滿足市民需求;但縣政府表示,礙於法令限制,困難度高,仍需再研議。

公所擬用公十 縣府稱不符規定

竹北市都市計畫內東區(高速公路以東)人口稠密,雖有生鮮超市,但無傳統市場,許多婆婆媽媽認為傳統市場的東西比較多又便宜,寧可開車或騎機車,大老遠跑到竹北甚至竹市關東或水源等市場買菜,再大包小包地載回家。

竹北市長何淦銘表示,竹北高速公路以西,有竹北、仁義及新社等三座傳統市場,但已漸飽和,且與東區有段距離,所以有必要在東區另闢建一座傳統市場,以符合市民期待。

何淦銘表示,不過,整個東區只有一塊市場用地(市六),土地八十%為私人所有,所以公所另找到公十預定地,位在嘉興路與福興東路口附近,地點適中;該地分別為私人、農田水利會和國有財產局所有,總計約兩千坪,經容積移轉,公所已取得其中近六百坪公共設施土地,擬以臨時建物方式,爭取縣府協助興闢為臨時傳統市場。

不過,縣府國際產業發展處城鄉發展科表示,公十預定地上的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依法可作臨時攤販集中場;但市公所經容積移轉取得的用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只能做地下商場,不能做一般傳統市場。

建議另尋公共設施用地 申請變更

城鄉科指出,市六(自強南路與嘉興路二○七巷口的市場用地)就位在公十附近,經用地變更切割,地主可申請市場用地多目標使用,最快在今年九月內政部發布實施「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後即可辦理,屆時將設有超級市場。

此外,因高鐵特定區正在辦理通盤檢討,市公所也可另覓閒置的公共設施用地,申請變更為市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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