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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怨車禍都判輸 路口改三色號誌

2015/03/26 06:00

〔記者吳世聰/東石報導〕「每次車禍賠償官司,咱庄的人攏輸。」嘉義縣東石鄉網寮村主要出入道路嘉一七○線,與台六十一線西濱快速道路橋下便道的二處路口,只有閃光號誌,屢傳車禍,因東西向的嘉一七○線是支線道閃紅燈,依交通規則,路權是閃黃燈的南北向幹線道快速道路優先,村民車禍賠償訴訟都輸,強烈不滿,相關單位昨會勘決啟動三色號誌改善。

村民反映,因只是閃光號誌提醒駕駛人小心行車,又有視線死角,路口常有車禍事故,台六十一線開通以來,至少發生三十件,最近三天就發生兩件;戴姓村民不滿地說,明明他已經通過大半的路口,被機車騎士攔腰撞上,卻判要負七成的肇事責任,賠了十八萬元,實在無法心服。

縣議員姜梅紅、李國勝昨天實勘,二十多位村民到場,一致要求改為「三色號誌」;縣府建設處陳姓承辦人員允諾馬上啟動,且將與公路局會勘,全面檢討交通號誌及動線。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支線道閃紅燈,幹線道閃黃燈,代表路權是幹道優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支線道車不禮讓幹道車,可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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