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加頂棚」放寬 18000違建解套
新北市府簡化合法建物頂樓加蓋頂棚申請流程,不須建築師簽證,現場會勘認定即可。(記者賴筱桐攝)
取消建築師簽證 農曆年後實施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近來違建問題受各界重視,不少民眾因房屋老舊漏水,不得已在屋頂加蓋頂棚,被檢舉違建,新北市政府過去雖訂定法規,因行政程序繁複,一○二年申請案僅十件,成效不彰;市府將簡化流程,針對二十年以上、七樓以下公寓,經現場會勘認定,不須建築師簽證及花費,即能合法化,估計有一萬八千件違建可望解除列管,農曆年後發布實施。
市府一○一年十一月訂定「新北市合法建築物屋頂窳陋設置無壁式雨棚處理原則」,其中一項文件須檢附專業技師的安全鑑定證明,民眾若委託建築師辦理,至少得花費六、七萬元,甚至比工程費用高,不符成本效益,造成市民申請意願低落。
七樓以下 屋齡逾廿年者皆適用
新莊區某社區住戶黃先生說,該五層樓公寓屋齡近三十年,每逢下雨就漏水,夏天太陽照射,五樓住家首當其衝,室內熱得受不了,三年前他協調同棟樓住戶一起分攤頂樓加蓋經費,他說,一個小小的頂樓加蓋,申請要花時間,還得額外掏腰包聘請建築師辦理,根本是擾民政策。
工務局長朱惕之指出,因房屋漏水加蓋的違建,原則上不影響公共安全及環境,市府修正申請程序,包括建物樓層從五樓以下放寬至七樓以下,屋齡超過二十年者皆能適用,此外,免除建築師簽證文件,改為派員現場勘查認定,另考量屋頂有逃生避難需求,屋脊高度從原來一‧五公尺拉高至二‧一公尺,四周不得封閉或設置門窗,全體住戶仍可共同使用屋頂平台。
申請人必須檢附使用執照、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建物所有權狀及同棟樓住戶的同意書,送工務局申請,市府將派員排定時間會勘,現場認定後可解除列管,流程約三十天。
屋脊高度放寬至二‧一公尺
市長朱立倫表示,許多老舊建築物為防漏,屋頂會加蓋頂棚,過去限定高度僅一‧五公尺,且行政流程繁瑣,民眾不願意申請,現在將屋脊高度放寬至二‧一公尺,範圍擴大到全屋頂,未來將主動出擊,結合村里長與地方,讓拆除隊主動服務民眾,登記之後完成合法化。
新北市不少建物頂樓加蓋鐵皮,其中部分是因房屋老舊漏水,卻被檢舉成違建。(記者賴筱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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