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萬元拆5千違建 竹縣府喊苦
2015/01/21 08:00
盼議會通過收費自治條例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全年中央列管違建案有五千多件,但是今年的拆除預算卻只有五十萬元、且僅有一人能辦。而九十九年就送入議會的「新竹縣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迄今還在「睡覺」,加上三不五時會有中央或檢方交辦的特急件「插隊」先拆,以致有違建被舉報迄今三年,還在掛號排隊等拆中,官威難振,民眾自然不怕。
議長張鎮榮說,新竹縣財政困難大家都知道,一年拆除違建的預算只有五十萬,是否追加?這是另一回事,重要的是,拆除經費應由違建戶自行負擔,不能讓全民買單,他將帶領新的議會儘速審議前述自治條例,以確保縣民居住生活的安全,不能因小失大。
新竹縣新埔鎮前年一月也曾因為違建枉送一名鄉親的寶貴生命。
縣府工務處表示,他們拆違建的優先順序是:消防通道上有致生公共安全之虞的第一,其次就是中央列管,例如監察院或是地檢署交辦的,行有餘力,再針對網咖、電玩店等營業場所做處理。
僅夠拆百餘件消防通道案
工務處官員直言,五十萬的拆違建預算,光是執行一百多件有公安疑慮的消防通道案就大概花光了,其他該拆的,就必須等到下一年度,因此他們很早就擬定了前述自治條例,就是希望在沒有明確罰則抑制違建增長下,能回歸由違建戶負擔,拒繳者就送執行處強制執行,以遏止違建歪風。
只是違建幾乎是家家戶戶多少都有的狀況,除非鄰居交惡,或違建物有致生電磁波等戕害周邊住戶健康的陰影,否則一般人不會主動舉報。
他們希望在前年新埔、這次桃園的悲劇後大家可以都獲得教訓,不要再搭蓋違建,而議會也能儘速通過前述自治條例,讓拆違建的困難可以減少一些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