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規小廣告 雲縣獎金增3倍
2016/10/23 06:00
向違規廣造宣戰,環保局研議將檢舉獎金提高三倍。(記者林國賢攝)
360元起跳 最快明年上路
〔記者林國賢/斗六報導〕雲林縣每年清除超過萬件違規小廣告,街頭仍處處可見違規小廣告,雲林縣環保局研擬將檢舉獎金由現行的十%,提高至三十%,重賞鼓勵全民向違規小廣告宣戰,環保局長林長造說,新措施最快明年初上路。
林長造說,今年一至九月,全雲林縣已清理十六萬一千三百五十一件違規小廣告,以房地產廣告最多,雖然各公所清潔隊全力清理,但這些俗稱「小蜜蜂」的小廣告,每逢假日前夕,仍如雨後春筍般佔據街頭巷尾,破壞市容觀瞻,部分廣告物直接用鐵絲綁在電桿上,造成行人或機車騎士被割傷,甚至釀成重大車禍事故。
他說,消滅違規小廣告,環保局將採重賞重罰政策,研議《雲林縣政府違規廣告物裁罰基準》草案,加重違規廣告裁罰,最高處六千元;對違規最多的房仲廣告將全面蒐證,若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將移請地政主管機關處置,處六萬至三十萬元罰款。
林長造說,環保局提出修正《雲林縣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將獎勵金額提高三倍,也就是說,違規小廣告被舉發,處一千二百元至六千罰款,檢舉人檢舉獎金將從三百六十起跳,希望能有更多鄉親站出來維護環境清潔,修正案將送下次縣務會議討論,明年上路。
斗六市陳姓市民說,違規小廣告破壞景觀,他贊成縣府重賞重罰取締,但也希望環保局除了賞與罰之外,還要再加把勁加緊清理,讓市容獲得改善。
房仲無奈 盼增合法欄位
一名房仲業者則無奈說,縣內各鄉鎮市公所不是沒有固定廣告看板欄位,就是廣告欄位不顯眼,缺乏廣告效果,為了達到行銷效果,他們被迫只好違規懸掛,希望政府嚴查違規之餘,能增設合法廣告欄位,讓業者能夠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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