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廉政署:檢舉事實與判決不符 仍可核發10分之1獎金

    廉政署表示,若檢舉人所提的具體事證,對案件查獲具實質重要幫助,即使檢舉事實與判決事實不符,若經審查會決議通過,仍可核發10分之1的檢舉獎金。(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廉政署表示,若檢舉人所提的具體事證,對案件查獲具實質重要幫助,即使檢舉事實與判決事實不符,若經審查會決議通過,仍可核發10分之1的檢舉獎金。(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2016/06/23 12:1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廉政署表示,今年3月行政院已公布施行「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修正條文,新增修例外規定包括,若檢舉人所提的具體事證,對案件查獲具實質重要幫助,即使檢舉事實與判決事實不符,若經審查會決議通過,仍可核發10分之1的檢舉獎金。

    廉政署表示,藉由核發檢舉獎金的方式,鼓勵民眾勇於提出檢舉,但相對的,有少數不肖公務員利用相關作業漏洞,詐領檢舉獎金,經清查後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廉政署指出,自100年7月廉政署成立後,截至上月底為止,受理案件與犯罪相關分「廉立字」案件,共10071件,其中有6545件是來自民眾檢舉,佔整體「廉立」案件數的64%。

    「廉立」案件經情資審查小組審查後,認為有犯罪嫌疑並具續行偵查價值,而簽分「廉查字」案的部分,共計2371件,其中有474件情資來源是民眾所檢舉,佔整體「廉查」案件數20%。

    廉政署表示,建立防貪機制及鼓勵自首,應是減少耗損司法偵查資源的最佳方式,自廉政署成立至今,已受理自首案件283案,共522人,核算不法所得共計4982萬6528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