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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鳥交通部 北市查Uber業績掛零

2016/06/18 06:00

交通部宣示與地方政府聯手稽查Uber,但半個月過去,台北市交通局從未與交通部人員稽查,任憑Uber在大街小巷亂竄。(記者郭逸攝)

中央地方聯手 喊假的

〔記者郭逸、黃立翔/綜合報導〕新興叫車服務Uber未申請登記為運輸業卻載客營利,明顯違法,主管機關交通部防不勝防。交通部長賀陳旦上任後,宣示六月起聯合地方政府稽查Uber,但半個月過去,台北市交通局從未與交通部人員稽查,案件掛零,被質疑「喊假的」。

市府:無開單法源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科長朱宸佐表示,雖中央喊出與地方聯合稽查,但Uber目前定位為自用車,北市府只能「配合」稽查,無法開單處分,已行文公路總局建議修改Uber定義,北市府才可「安心抓違規」。

交部:三月早已修法

交通部今年三月修正《自用車違規營業裁罰基準》,自用車進行營利行為,可開罰五萬元至十五萬元,因Uber為累犯,可直接開罰十五萬元;即便交通部祭出重典,地方計程車公會粗估北北基桃仍有四千多輛Uber亂竄,且數量漸增。

交通部昨澄清,聯合稽查絕非沒做,但次數過低,完全是因為地方政府一開始認為該由中央開罰,直到法規會解釋,應比照違法經營計程車業務,地方政府也可開罰,權責才分明。

官員:高雄配合度最高

交通部官員更直言,地方政府中,以高雄配合度最高,台北市則一直以法令有疑義按兵不動,「態度最消極」。但交通部也坦言,聯合查緝效率不高,未來將改變查緝方式,「化整為零」,與車隊、民眾合作,採叫車檢舉的方式。

計程車公會轟北市怠惰

台北市計程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明雄說,依照《公路法》,公路主管機關為交通部公路總局,但地方道路由直轄市政府管理,Uber明顯與計程車的營利行為雷同,北市府卻全權卸責給公路總局,未主動稽查,北市府「怠惰」。

交通部長賀陳旦認同Uber提出的共享經濟理念,還因為朋友刷卡叫Uber,搭過一次便車,但Uber始終未申請為交通運輸業且未納稅,他直指,Uber必須捫心自問經營合不合法,罰金累計超過六千六百萬元,未來仍將持續開罰。

賀陳旦說,要幫助現有計程車業者調整經營型態,例如結合網路推動共乘,否則當Uber一旦達到合法條件時,現有業者恐難招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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