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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病例狂飆 指揮中心:取消居家照護同住者條件

2022/04/21 14:2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即日起取消居家照護同住者健康條件限制。(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本土病例狂飆,今天病例數高達2969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即日起取消居家照護同住者健康條件限制,並依武肺確診者病症程度,調整分流收治原則。

第一、中重症的確診者都收治於醫院。

第二、無症狀或輕症的成人及青少年確診者:如具75歲以上、須血液透析或懷孕36週以上任一條件,收治於醫院;為70歲到74歲且生活可自理或有陪同照顧者、65-69歲且獨居者,或懷孕35週以內者,安排入住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69歲以下無血液透析或無懷孕,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非65-69歲獨居者,採居家照護。

第三、無症狀和輕症的兒童:嬰兒年齡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或嬰兒年齡為3至12個月且高燒超過39度,或須進行血液透析者,均收治於醫院。前開條件以外的兒童,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則由照顧者陪同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

第四、例外情形:不符居家照護健康條件的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若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

第五、下轉條件: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已達3至5天,經醫療人員評估除隔離外無繼續照護需求,且能符合居家環境條件者,得返家採取居家照護,並由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通知衛生局納入居家照護管理。

第六、調整居家照護同住者快篩頻率:同住的未確診者,隔離到同戶最後確診個案的確診日後10天,於有症狀時及隔離期滿日進行家用快篩,符合解隔條件後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有症狀時進行家用快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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