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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開車出遊注意 高公局:爆胎較平均值高兩成以上

2017/07/18 16:33

高公局提醒,夏日爆胎事件約較平均值多出20%至30%,上路務必再次進行車輛檢查。(資料照,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炎炎夏日開車出遊更要注意,交通部高速公局路說,去年統計數據顯示,去年6月至8月國道共發生119件爆胎事故,佔全年370件爆胎事故32%;以每月平均發生31件而言,夏日爆胎事件約較平均值多出20%至30%。高公局提醒除了平時做好保養,上路務必再次進行車輛檢查。

針對輪胎保養部分,高公局提醒,應經常檢查胎紋、胎壓、輪齡的使用正常,輪胎是否有硬化、龜裂或過度磨耗等異常情形。高公局說,為了提醒駕駛人了解愛車輪胎使用狀況,已協商服務區經營廠商,提供胎紋深度計及胎壓偵測器,民眾隨時可向各服務區的服務台或保全人員借用或尋求協助檢測;服務區保全人員也在停車場進行走動式巡檢,如有發現胎壓明顯未符標準或胎紋深度不足車輛時,會主動提醒駕駛注意。

行車途中若遇爆胎應該如何處理,高公局提醒駕駛切勿急踩剎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車輛故障或遇緊急狀況時,應先啟亮危險警告燈,儘可能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肩上,並在車輛後方50至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

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護欄外或安全處所路側,若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

若駕駛在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途中,發生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情況,就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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