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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熬製?人工調味?火鍋湯底31日起強制標示

2015/07/07 09:05

7月31日起,火鍋須如實標示湯底是以食材熬製,或用調味粉調製而成,使用2種以上調味粉也需分別標明。(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鍾麗華 /台北報導〕去年爆發鼎王麻辣鍋湯頭造假案,市售火鍋湯底騙很大,衛福部食藥署已正式公告,自7月31日起,直接供應火鍋的飲食場所如餐廳、火鍋店等,應在菜單、店內立牌、張貼懸掛等方式,如實標示湯底是以食材熬製,或用調味粉調製而成,使用2種以上調味粉也須分別標明,違者依法最重可罰4百萬元。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正式公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販售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並自104年7月31日生效,因此餐廳、火鍋店等火鍋湯底,須明確標示,例如須標示「昆布湯底用昆布熬製」或「昆布湯底用昆布調味粉調製」,若使用兩種以上調味粉,應分別標明。若主打「用8種或10種中藥材熬製湯底」,就須全部揭露。

食藥署指,標示可以讓消費者知道吃下肚的湯底是天然熬製或人工調味,業者若未依規定標示湯底成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3萬到3百萬元;若用調味粉調製湯底,卻標示以食材熬製而成,標示不實罰4萬到4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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