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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那支的專利權 小三逼宮失敗

2016/05/26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林姓消防員沉迷高爾夫球,連上班都專程請假去打球,元配在電腦發現鹹濕簡訊,才得知林男與球場「桿弟」陳姓女子婚外情,陳女甚至傳「你那支的專利所有權,我2年前就登記了」的簡訊給林男。東窗事發後,林男卻要求離婚,更離譜的是,小三還下指導棋,要林男偷錄與元配爭吵聲音,當作離婚官司的證據;台中高分院不採信,判林男敗訴,不准離婚。

判決書指出,年逾45歲的林男與元配結縭逾25年,育有兩名女兒。元配說,2012年起,林男沉迷高爾夫球,連上班都請假去打球,每次都指定陳女當「桿弟」(負責背球具);同年暑假,女兒發現電腦有鹹濕簡訊,元配才得知丈夫跟陳女偷情。

鹹濕訊息內容包括「愛妳喔」、「婆,好想妳捏」、「怕做太久妹妹又受傷」、「弟弟看到妹妹就會衝動」、「可是白帶還沒好不能用啦」,陳女甚至寫下:「你那支的專利所有權,我2年前就登記了。」

元配發現,林男在任職的消防分隊旁大樓租房子金屋藏嬌,2013年11月29日上午,元配見林男與陳女牽手進入大樓,元配詢問大樓警衛,警衛卻說「這兩人是夫妻」;當天晚上,元配找陳女攤牌,林男簽下承認外遇的悔過書,卻於不久後提出離婚。

林男宣稱,簽悔過書是被逼的,實際上他沒有外遇,鹹濕簡訊也只是「打嘴砲、開玩笑」,他已無法與脾氣暴躁的元配繼續婚姻生活,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元配反駁說,林男開銷大,喜歡上酒店、打高爾夫球等高支出的消費,信用卡常刷爆,她只好用自己的身分辦卡給林男花,自己與女兒生活拮据,卻換來林男的背叛,她不願離婚。女兒作證表示,媽媽脾氣很好,反而是爸爸婚外情後性情大變。

指導離婚 被法官識破

台中高分院還發現,陳女下指導棋,要林男買錄音機,林男再與元配爭吵,錄音當作離婚證據;法官打臉林男,認為林男是公務員,有相當知識與社會地位,豈會隨意簽悔過書?據此駁回林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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