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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台大女醫獲減刑 曾御慈家屬痛批

2014/09/11 06:00

〔記者楊國文、涂鉅旻/綜合報導〕台大醫院醫生柯文哲的愛徒、女醫師曾御慈,去年遭酒醉的汽車業務員詹震山撞成腦死,家屬忍痛捐出她的器官遺愛人間。一審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判詹男5年半,高等法院審理時,詹男賣掉不動產得款300萬元賠償,合議庭認為他有悔意,昨減刑改判為4年半;仍可上訴。

高等法院指出,雖然詹男已提出300萬元供賠償用,但雙方並未和解,且刑事判決不影響民事賠償。民事部分,曾御慈的父母、丈夫共向詹震山求償5018萬元,今年8月5日,新北地院判決應賠1716萬元,還可上訴。

曾御慈的母親陳敏香昨出面痛批「司法不公」,無法接受判決;柯文哲昨受訪時表示,判幾年都沒意義,應設法防止悲劇再發生,減低酒駕受害者人數才是最重要的。

去年5月28日深夜,曾御慈走回新北市住家時,遭酒駕的38歲男子詹震山闖紅燈撞上,彈飛10幾公尺外,詹肇事逃逸,被民眾追趕攔下,酒測值達0.56毫克。

新北地院認為,詹震山不僅酒駕還肇事逃逸,儘管曾寫悔過書,也到死者告別式下跪道歉,但仍狡辯,因此判他4年半,肇事逃逸罪判1年4月,合併應執行5年半徒刑。詹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時,詹男數度落淚表達悔意,表示已將名下不動產出售所得300萬元賠償曾女家屬,未來也會盡力賠償;合議庭認定,詹男以目前能力所及尋求彌補曾家,故酒駕致死罪減為3年半、肇事逃逸減為1年2月,合併應執行4年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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