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減肥暴斃 名醫劉伯恩無罪確定
2011/11/03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蔡姓模特兒減肥致死疑案,知名北市「長春診所」負責人劉伯恩被控業務過失致死,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蔡女服藥產生交互反應死亡,判決劉無罪後,檢方依據速審法規定及被害家屬無意見而未上訴,本案確定。
檢方指出,89年10月11日,高市蔡女前往台北市「長春診所」看診減肥,依衛生署訂定「國人肥胖治療指引」規定,驗屍時蔡女身長172公分、體重62公斤,並無肥胖症狀,不宜用藥物減肥,但劉伯恩有開藥給蔡女。
同月14日上午,蔡女按時服用劉所開中樞神經興奮劑藥物2天後,被胞姊發現昏迷,經緊急送醫急救延至16日因器官衰竭死亡,因而認為被告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
劉伯恩出庭時指出,蔡女就診時身高是170公分、體重65公斤,並主訴最近體重增加,依衛生署編印「控制體重秘訣」所載標準,蔡女適合減重,他所開的藥不可能造成死亡。
合議庭法官調查,沒有證據認定蔡女服用劉開立藥物產生交互反應,進而導致死亡結果,又無法排除她曾併用來源不明毒品,產生交互作用造成死亡的可能性,認定被告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