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製造偽裝成MIT 差很大詐欺判刑6月
2019/03/24 22:5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14年間,臺灣哈理公司請扎亞科技及鈜亞電子的謝姓實際負責人,製造「家用、車用雙效充電器」,不料,謝男竟從中國買來產品,運抵台灣後指示員工在包裝上印製:「MIT(Made in Taiwan)」,偽裝成台灣製造出售;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他6個月徒刑,另須賠償158萬餘元。
判決書指,2014年間,臺灣哈理公司因知悉謝男經營的公司,在台設有工廠,因而請謝男以中國的「家用車用兩用充電器」為樣版,在台灣自行製造這種充電器,以供貨給合作廠商,並下單26600組。
不料,謝男接獲訂單後,竟向中國一間科技公司下單訂購充電器,待運抵台灣後,指示員工在充電器塑膠外殼上印製「產地:台灣MIT」、外包裝標示「生產國別:台灣(Made in Taiwan)」,隨即出貨。
臺灣哈理把產品出售給合作廠商,再轉給特力屋後,特力屋將產品送驗,結果品質不合格,需全面下架、回收,臺灣哈理獲知後提告。
謝男辯稱有告知,但臺灣哈理公司人員指證,中國此類型產品很多,公司有能力從中國引進,無須透過謝男,之所以要求台灣製造,除通路商要求及後續較好配合外,還因「MIT」在市場上接受度較高,商品價值與中國製不同,才會以較高價格跟對方購買,「若非MIT就不會購買」,該公司並提出扎亞公司所開「台灣組裝、生產」的報價單為證。
一審士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謝男6個月徒刑,上訴後被駁回;至於民事部分,謝男須與扎亞科技、鈜亞電子共同賠償15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