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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員一缺百萬元? 蔡永常涉收賄起訴

口湖鄉長蔡永常涉收受清潔隊員職缺100萬元賄款被起訴,大呼離譜。(記者廖淑玲攝)

口湖鄉長蔡永常涉收受清潔隊員職缺100萬元賄款被起訴,大呼離譜。(記者廖淑玲攝)

2016/08/25 15:34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口湖鄉長蔡永常涉嫌收受一清潔隊員職缺100萬元的賄款遭檢舉,全案經雲林地檢署偵結,今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唯蔡已自行辭職,地方現正進行口湖鄉長補選作業。

103年10月間,口湖鄉蚵寮村林姓民眾獲悉口湖鄉公所清潔隊有1隊員提出退休申請,預計105年1月間辦理退休,有意安排其子替補,透過口湖鄉蔡姓調解委員牽線,由他先後各交付現金50萬元給蔡永常。

蔡永常收受賄賂後,就授意口湖鄉公所清潔隊今年1月6日在口湖鄉公所網頁公布欄刊登徵選清潔隊1名,由林男之子前往報名,林母並在徵選結果公告前,購買烏魚胗20斤,交由林男贈與蔡永常,蔡永常收受後,1月25日錄用林子為清潔隊員,林父另轉交香菇2包送給主辦徵選作業的呂姓清潔隊員作為答謝。

經檢調偵辦掌握明確事證,2月間將蔡永常等人傳訊到案,當時檢方認為蔡永常有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後經法院裁定60萬元交保。

全案經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蔡永常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負責牽線的蔡姓男子及行賄的林姓清潔隊員父、母等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關於不違背職務行為行求、交付賄賂等罪,4人均依法提起公訴。另用來酬謝蔡永常的烏魚胗20斤,經拍賣所得6000元,由法院依法宣告沒收。

蔡永常獲悉起訴後,今天重申他沒收錢,沒受賄,收受的還是經常有禮物往來友人所贈送的烏魚胗,根本沒有對價關係就被起訴,實在太離譜,尤其檢方選擇在這個口湖鄉長補選前夕起訴,更讓人有司法打壓及影響選情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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