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拐男童口交 男子辯稱「跟他玩」

陳姓男子在公園搭訕男童,還帶到家中「互打手槍」與口交,被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等罪嫌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陳姓男子在公園搭訕男童,還帶到家中「互打手槍」與口交,被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等罪嫌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6/08/13 22:5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在公園搭訕不想回家的男童,涉嫌以騎機車兜風為由,撫摸3名男童的「小弟弟」,還邀其中一名男童到家中「互打手槍」與口交,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等罪嫌起訴陳男。

起訴指出,去年1月,陳男在公園認識2名12歲與1名11歲男童,學校放寒假期間,陳男約3名男童至三重龍門路河堤附近,利用輪流載男童騎機車兜風時,自後方伸手撫摸男童生殖器,其中一名12歲男童小安(化名)跟陳男交情較好,去年4月至6月間,陳男還騎機車載小安到他位於中和的住處,進屋後,2人再「互打手槍」與口交,其中2次違反男童意願、2次是合意,事後陳男再支付計程車費,讓小安搭車返家。

老師發現小安沒到學校上課,追問發現,小安到陳男家玩電腦,並在陳男家睡覺,另從小安好友那得知,陳男曾脫小安褲子撫摸其生殖器,因此連忙通知家長報警處理。

庭訊時,陳男坦承與小安親吻並互摸生殖器,但辯稱「在跟他玩」,並否認口交及趁騎機車時猥褻其他男童。

但檢方調查發現,事情曝光後,陳男曾傳簡訊跟小安父道歉,表示「做了荒唐的事」,願意賠償盼小安父不要提告,加上3名男童指證歷歷,陳男供詞因此未被採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