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公事卻強「種草莓」 惡男竟掰女方主動...
2016/04/06 11:5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擔任社區管委會成員的王姓男子,約社區女住戶到家中談公事,卻涉嫌趁醉意在女方的臉頰、脖子及耳垂「種草莓」,還伸手撫摸女方胸部及下體,吃上強制猥褻官司;他到案後否認強吻,辯稱:「是她主動來碰我…」;台北地檢署勘查女方提出的錄音檔案,以及從其身上吻痕所採集到的王男DNA,認定女方曾嚴詞拒絕,今將王男起訴。
去年底某日晚上,王男與同是社區管委會成員的女住戶,相約討論向隔壁建商求償鄰損等事宜,王男未注意女方有錄音,竟趁2人獨處時,強吻女方的脖子及臉頰,嚇得女方大喊:「不要!你這樣做是犯法的,最後連朋友都做不成!」
女方後來成功逃脫,驚魂未定地報案提告,指控王男涉嫌在其住處,違反她的意願強吻及猥褻;王男對於所有指控一概否認,針對檢方所提示女方的錄音檔案,他辯稱是對方主動碰他,指「可能有親吻,但沒有亂摸…」。
因女方報案提告時,臉頰及脖子等多處滿是吻痕,檢警採集殘留在吻痕上的檢體送驗,發現與王男的DNA相符;此外,檢警勘查女方所提供的錄音檔案,發現事發時,女方曾不斷叫喊拒絕,因此不採信王男的辯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