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生父殺害 新北市府等3單位被監院糾正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在4歲時失蹤的女童恩恩,7年前遭其生父殺害後棄屍,監委王美玉及林雅鋒經調查後發現,新北市政府、台北市警察局、衛福部就兒童保護及失蹤案件的處理,有應通報卻未通報、未善盡協尋及聯繫,顯示兒童保護及高風險家庭的預警機制失靈。監察院因此通過調查報告,糾正新北市府、台北市警察局、衛福部。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4歲時失蹤的恩恩,經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已在於 96年8月至96年9月間某日晚間,遭父親毆打致死,並棄屍於新北市土城山區,已起訴在案。另一說詞是恩恩父親自述在97年9月15日至10月4日間以手掌毆打其頭部、臉頰後致死,究竟實情為何,檢調仍在偵辦中,但此案凸顯學齡前兒童的保護或失蹤案件通報機制失靈,以及相關單位本位主義、各自為政,導致兒童保護系統出現漏洞。
王美玉、林雅鋒指出,新北市府高風險家庭服務管理中心自100年起至女童恩恩的命案發生,陸續接獲恩恩及其手足的高風險家庭通報案件計7件,其中2件暫存未處理,4件竟以「行方不明」、「無工作對象」為由不處理,不但草率存查,也未依規定請求警方協尋,導致通報案件7件有6件未獲派案處理。
監委表示,新北市警察局、台北市警察局在處理恩恩父親及繼母通緝查察,未依規定通報高風險家庭案件,恩恩99年9月因未入小學就讀通報中輟,新北市警察局未依規定實施恩恩中輟訪視,且未依規定受理恩恩失蹤人口報案,台北市警察局也未依規定將恩恩二弟報案失蹤案件上傳成案,有明顯疏失。
監委認為,衛福部雖訂有「重大兒虐個案處理及評估檢討流程」,但以恩恩受虐致死為例,新北市警察局、衛生局、教育局所填報的檢討調查報告表件,內容有填寫錯誤、漏填及未落實提報檢討事項等缺失,可見檢討機制徒具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