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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女兒下課撿到手機 男子拗「忘記送警局」被訴

 上月初,吳男騎車到世新大學接女兒,等候女兒下課期間,見校門外椅子上有1支手機,撿起手機後,隨手就丟進機車置物箱,沒將手機送去警局招領,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下。(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上月初,吳男騎車到世新大學接女兒,等候女兒下課期間,見校門外椅子上有1支手機,撿起手機後,隨手就丟進機車置物箱,沒將手機送去警局招領,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下。(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5/09/11 18:1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吳姓男子騎車到學校接女兒,見校門口旁的椅子上有1支手機,竟將手機丟進機車置物箱,直到手機失主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才循線找到吳男,他到案後否認將手機占為己有,辯稱颱風天忘記將手機送到警局,台北地檢署不採信其說詞,今依侵占罪將他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上月初,吳男騎車到世新大學接女兒,等候女兒下課期間,見校門外椅子上有1支手機,撿起手機後,隨手就丟進機車置物箱,沒將手機送去警局招領,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下。

失主發現手機忘了拿,返回現場卻找不到手機,只好報警協尋,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約談吳男到案,他承認將手機放到機車置物箱,但否認侵占,辯稱當時颱風天來了,無法騎車外出,才忘記將手機送去警局。

檢方認為,吳男平日常以機車代步,安全帽都放在機車置物箱中,不可能會忘記將撿來的手機送去警局,認定他涉嫌將手機占為己有,不採信他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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