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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拳難抵白刃 網咖喋血判15年

2015/08/29 11:4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詹宏森去年2月間,到瑞芳區網咖上網時,與謝姓男子發生爭執,謝男出手痛毆詹男,詹男憤而取出口袋內的摺疊刀,猛刺謝男腹部、胸部共8刀,謝男肝臟左葉、左肺、左腎刀傷深達12公分,送醫仍不治,最高法院考量詹男自首,依殺人罪判刑15年確定。

判決指出,41歲詹男和38歲謝男在網咖內發生爭執,詹男遭對方痛毆,旁人見狀向前要拉開2人,詹男不甘受辱,憤而取出口袋內的摺疊刀,猛刺謝男腹部、胸部,謝男除心臟外,其餘臟器皆被利刃刺傷,內臟嚴重受損,大量失血,其他客人趕緊拉開2人,謝男不支倒地,警方到場時,詹男自首犯行,謝男送醫傷重不治。

庭訊時,詹男辯稱無意殺害謝男,不滿被謝男毆打,才拿折疊刀自衛,合議庭認為詹男已超過自衛程度,屬於臨時起意殺人,依殺人罪判刑;一審時,基隆地院認定詹男不符自首要件,判刑20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警方到場時,詹男主動承認犯罪,應依自首減刑,考量詹男先遭謝男毆打才起意殺人,但事後無悔意,也沒賠償被害人家屬,判刑15年,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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