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拍遭襲胸、摸下體? 攝影師挨告 結果...
2015/06/04 12:5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何姓男子加入外拍論壇會員,私下約女模到賓館開房間,拍攝裸體沙龍寫真,事後反遭女模指控襲胸、摸下體,吃上強制猥褻官司,何男承認為喬姿勢曾碰觸女模肩膀,但否認踰矩,台北地檢署調查,女模曾在臉書PO文隱射遭何男碰觸,但沒提到遭非禮細節,考量其提告說詞前後不一致,今將何男不起訴。
檢方調查,何男與女模同為外拍論壇會員,雙方談妥外拍不收錢,但女模可取走沙龍寫真照片等條件,約在萬華區內江街某賓館拍攝裸體寫真。
女模事後與同為業餘外拍攝影師的「乾哥」聊天,透露與何男拍攝寫真時,曾與何男有肢體接觸,經乾哥提醒此舉違反外拍界不能碰觸女模的潛規則,才透過臉書PO文,隱射何男外拍時不規矩。
何男不滿女模臉書PO文內容,恐害他在外拍界混不下去,怒控女模妨害名譽,後來因罪證不足,女模獲不起訴,但兩人也因此撕破臉,女模即反控拍攝期間,在賓館房間內遭何男襲胸、摸下體。
檢方查出,事發時只有兩人在房內,沒有第三人在場,且女模指控遭伸狼爪的當下,並未報案提告,反而是與乾哥閒聊後,才在臉書PO文隱射對方,內容也沒提到遭襲胸等情節,考量沒其它涉案事證,認定何男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