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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胎死腹中 媽媽怒告醫師不起訴

一位產婦因胎死腹中控告醫師,今獲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一位產婦因胎死腹中控告醫師,今獲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2014/10/02 19:56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5年前,36歲的呂婦因是高齡產婦,好不容易懷孕,抱著歡喜心情迎接生命中的第一胎,不料孩子出生後,才發現胎兒早已胎死腹中,怒而向看診的長庚醫院婦產科醫師與急診室醫師提告業務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歷經三次不起訴,高檢署發回續查,檢方仍認定罪嫌不足,今天給予兩名醫師不起訴處分。

呂婦指控,預產期前一週,肚子突然覺得不舒服,夜晚緊急到長庚醫院掛急診,當時急診室醫師診斷後說「沒事」,一周後她以自然產方式生下孩子,卻發現胎兒早已胎死腹中,憤而向長庚醫院婦產科醫師與急診室醫師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呂婦自認是前置胎盤孕婦,應剖腹生產,但醫師卻建議她自然產,導致孩子死亡,急診室醫師也有業務過失責任,未檢查出她胎中嬰兒的異狀。但醫師卻表示,產前呂婦的胎兒超音波、心跳檢查一切正常,且經檢查呂婦並非前置胎盤孕婦。

檢方認為,胎死腹中與未剖腹產並非直接因果關係,因此對兩名醫師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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