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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護家盟張守一:名稱很奇怪

反對同性婚姻的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成員張守一,基於社會和諧,退一步看行政院訂定的草案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這個名稱很奇怪,但他勉強接受。(資料照)

反對同性婚姻的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成員張守一,基於社會和諧,退一步看行政院訂定的草案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這個名稱很奇怪,但他勉強接受。(資料照)

2019/02/20 22:55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反對同性婚姻的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成員張守一表示,護家盟的基本立場是不應該讓同性婚姻法制化,因為這樣會有誤導青少年對於婚姻的認知,但基於社會和諧,退一步看行政院訂定的草案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這個名稱很奇怪,但他勉強接受。

張守一說,反同方尚未對此事討論,他以個人身分表示意見。對「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草案條文,張守一強調,行政院版整部法案沒有出現「夫妻」等稱謂定義,而是改以「雙方當事人」取代;在財產及繼承上,同性伴侶準用民法的夫妻財產制以及民法繼承編關於配偶的規定。

至於同性伴侶收養議題,準用民法有關繼親收養的規定,換句話說,同性伴侶一旦結婚,其中一方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還可以繼承財產,他可以接受。張守一強調,護家盟的原則就是這部法案不得碰觸婚姻的基本定義,行政院版似乎有刻意不碰觸這些原則。

張守一說,其實反同方最無法接受的就是,「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文」未來反同方將推動公投推翻這一個解釋文,因為這個解釋文有違憲之虞。

相關新聞連結:
同婚專法草案出爐 名稱「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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