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盟接受同婚專法 強調不可拿掉「婚姻」二字

對於行政院長賴清德昨日決定推動修同婚專法,伴侶盟今日回應,專法當中應有「婚姻」二字,並未在聲明中反對訂定專法。(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昨日與立法院民進黨團開便當會,決定依循公投結果,推動修同婚專法,對此伴侶盟今日回應,專法當中應有「婚姻」二字,並未在聲明中反對訂定專法。
伴侶盟今日在臉書專頁針對行政院訂同婚專法的決定表示,訂定專法本來就是釋憲允許的結果之一,行政院訂定專法時不得違反釋字第748號解釋,「未來草案必須允許同性別二人平等結婚,即便以專法形式,也必須以『婚姻』為名,平等保護同性配偶的權利」,而專法也應保障同婚權利,需有完整的配套措施。
另外,伴侶盟也譴責下一代幸福聯盟與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賴士葆今日提出的《同性共同生活法》,顯然違反了大法官第748號字解釋,「嚴正呼籲各政黨與立委拒絕背書返童團體提出的違憲草案」。
行政院長賴清德29日中午與立法院民進黨團開便當會,討論7項通過公投的修法方向,其中同姓婚姻案,將會依照民意修專法,但賴清德也強調行政院和立法院必須遵守大法官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