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稱不得追查勞軍捐 內政部:不一定全盤接受
內政部24日宣布與婦聯會協商成果,當天卻刻意不提婦聯會回文開出「不再針對勞軍捐進行任何主張」等條件。內政部:政府不一定要全盤接受。圖為婦聯會大樓。(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內政部24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宣布,婦聯會3個月內併入婦聯社福基金會,依雙方協商成果,同意捐出八成資產,共312億元給國庫,但內政部當天卻刻意不提婦聯會回文開出「不再針對勞軍捐進行任何主張」等條件;對此,內政部今日表示,婦聯會有提出訴求的權利,但政府不一定要全盤接受,後續走向仍需視與黨產會、婦聯會協商情形而定。
內政部指出,婦聯會章程對於會員加入及選任職員的規定,不符合「人民團體法」揭示的民主原則,有會務運作遲緩、會員代表大會4年才召開1次等問題。
內政部提及,已積極要求婦聯會修正相關規定,內政部對於婦聯會決定轉型為財團法人基金會,來符合公益性質,未來運作及監督將更加法制化都表示尊重。
內政部說,關於勞軍捐全貌的釐清,仍有待政府及民間持續蒐集歷史檔案,未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及政治檔案法通過後,內政部也會配合相關法令辦理。
內政部指出,至於婦聯會主動表示欲捐款及辦理組織轉型等,內政部已規劃與黨產會等各機關組成專案小組,輔導婦聯會轉型及處理爭議資產,並加強政府監督密度,確保各該法人的公益任務得以執行、運作不受特定人士控制,讓剩餘資產依法處理,符合社會大眾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