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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顧問公司由環評敵手變幫手 環保署政策擬大轉彎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中)與署長李慶元(右)今天對媒體說明未來環評政策考慮修法方向。(記者陳炳宏攝)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中)與署長李慶元(右)今天對媒體說明未來環評政策考慮修法方向。(記者陳炳宏攝)

2016/05/23 17:02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過去產業界抱怨環評過程太冗長,但問題是出在環保署嗎?環保署今天表示,將徹底修法,讓過去幫開發單位寫「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環說書)」的顧問公司,轉成幫環評委員撰寫環說書,開發單位只要提詳細的開發計畫書就好,環評委員只要注意有哪些面向需要特別調查,交由顧問公司盡快調查,以解決過去環評時,環評委員常要求補件,最後卻常發生實問虛答、或是要求再三補件,消耗時間的無效率作法,不過這是初步構想,還須跟各界討論。

環保署署長李應元今天中午與媒體聚餐時表示,應該要找出2到3個具體的案例從頭到尾加以研究,以理性、客觀的方式,瞭解其過程與環評過程過久的原因;李應元表示,初期應該研究子法,是否可由行政機關透過行政命令處理,如果子法無法解決,需要動到修法,可能需要一年以上時間。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指出,產業界抱怨的環評審查程序太冗長,其根本原因是目前由開發單位出資找顧問公司進行調查、撰寫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環評委員審查過程發現的問題,會要求補件再審,但顧問公司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當環評委員或環團問到不利開發案的癥結問題時,開發單位與顧問公司會面臨難以客觀呈現問題,導致常發生實問虛答或是要求再三補件,因此時間就此消耗。

詹順貴指出,常常環評會議後要求三個月補件,開發單位會要求展延,最後變成半年時間補件,卻又未據實把問題補充說明,未來除行政命令可以檢討修正外,初步構想則希望可以徹底變革的修法,由顧問公司調查統計,顧問公司委託費,依級距繳到環評主管機關,再依政府採購方式找到適當的顧問公司,讓顧問公司轉換角色成環評委員的助手,因為是顧問公司應該是公平中性角色,呈現出環評所需的客觀事實。

詹順貴說,顧問公司過去老是被批判環評說明書避重就輕、造假,如果改由環評機關以政府採購方式委託調查,環評委員則事先就可提意見,在這樣制度下,看能否讓顧問公司撰寫的環說書或二階環評報告書比較中立、客觀,並有助於環評審查效率,而審查時沒有疑慮的開發案就可盡速過關,如果對環境確實有重大影響,也可以讓開發單位知道,盡早改弦易轍,提升環評效率。

詹順貴也表示,目前這只是初步構想,將和環保團體、在地居民、產業界等多元利益團體共同討論,如果確實可行,就會加緊草案研擬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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