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實施新規 兩種情況不適用免簽赴美
美國在台協會(AIT)表示,依照新規定,在2011年3月1日當天或之後曾赴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旅行,或在這4個國家停留的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的公民,不能使用免簽證赴美,必須申請一般簽證入境美國。(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美國在台協會(AIT)今早表示,美國即日起依據「2015年改善免簽證計畫暨防範恐怖份子旅行法案」實施新規定,在2011年3月1日當天或之後曾赴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旅行,或在這4個國家停留的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的公民,不能使用免簽證赴美,必須申請一般簽證入境美國。
AIT表示,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每天迎接上百萬名的旅客抵達美國國門,在致力讓合法的旅行更為便捷的同時,也希望能維護最高的安全和邊境保護標準。
AIT指出,根據「2015年改善免簽證計畫暨防範恐怖份子旅行法案」,以下類別的旅客將不再符合資格使用免簽證計畫前往美國或入境美國:在2011年3月1日當天或之後曾赴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旅行或在此四個國家停留的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的公民;以及也具有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國籍的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的公民。
AIT表示,上述類別旅客仍可依照一般簽證程序在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赴美簽證。若需美國簽證緊急赴美洽商、就醫、或有其他人道需求,美國各地的大使館和領事館亦接受優先預約面談的申請。
AIT表示,曾在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申請表上表明具有雙重國籍且其中一個國籍為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任一國的旅客,即使目前仍持有有效的ESTA旅行許可,自2016年1月21日起其ESTA旅行許可將自動失效。
AIT表示,若旅客為下列情形,則可能符合資格而得到豁免限制:當時是代表國際組織、區域組織、或地方政府單位赴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出公務之個人;當時是代表人道非政府組織赴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出公務之個人;當時是以記者身分為新聞報導目的赴伊朗、伊拉克、蘇丹、或敘利亞之個人;去年7月14日簽署「聯合全面行動計畫」後依正當商務目的赴伊朗之個人;以及當時是依正當商務目的赴伊拉克之個人。
AIT強調,新法並非禁止前往美國或入境美國,且大多數適用於免簽證計畫的旅客不受新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