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度假打工多一國 我與捷克簽署備忘錄

捷克是歐洲第9個與我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議(備忘錄)的國家。(圖擷取自維基百科)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外交部今天中午發布新聞稿宣布,爲協助我國青年培養國際觀,推動文化及國際青年交流,我駐捷克代表處代表陸小榮與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易禮哲(Václav Jílek)於昨天代表兩國政府在捷克首都布拉格完成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備忘錄》。本計畫將待雙方完成相關作業程序後,預計明年4月間開始實施,外交部將另行公告正式實施日期及相關申請辦法。
外交部表示,捷克是歐洲第9個(繼德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及奧地利),及全球第14個與我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議(備忘錄)的國家。我國與捷克每年互予對方青年的度假打工名額將自本備忘錄簽署日起90天內以換文方式定之,停留時間自簽證核發日起算,最長可達一年。另為配合捷克僱用外國青年的相關法律規定,雙邊約定本計畫的適用對象為18歲至26歲(含)青年。
外交部表示,兩國青年未來可基於「度假為主、打工為輔」的原則申請前往對方國,並透過觀光旅遊、短期學習及受僱從事臨時性工作等方式,親身體驗當地生活、風土民情、社會脈動、文化傳統及學習彼此語言,以增進相互瞭解並建立友誼。
外交部強調,外交部高度重視並致力協助國際青年交流,期盼我國青年把握機會於捷克度假打工期間,充實自我,促進民間友誼及文化交流,並向世界展現台灣青年的活力與創意,行銷我國優質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