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簽、落地簽證、電子簽證國 再添3國
外交部今表示,持有中華民國護照赴世界各國及地區可享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等簽證便利待遇數目再添3個。(資料照,記者吳正庭攝)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外交部今表示,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可享免(落)簽及電子簽證等簽證便利待遇國家再添3國,從原本的158個增至161個。
外交部表示,已確認智利共和國政府自明年1月1日起,予持中華民國護照的我國人免簽證待遇,另我國人可以落地簽證方式前往烏茲別克共和國,以電子簽證方式前往盧安達共和國。
外交部表示,國人持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護照,可享有免簽證入境智利待遇(申請類別限「觀光簽證」,入境目的包括觀光、商務、探親及宗教等),每次停留最多90天,務必備妥回程機票及旅遊計畫相關資料。
另外,國人持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普通護照、回程(或下一段航程)機票、經烏茲別克外交部核准之邀請函及住宿旅館名稱地址等資料,於入境烏國首都塔什干時,繳交簽證費可獲發單次觀光落地簽證;國人赴盧安達短期觀光或商務考察,可至盧國移民總署電子簽證網頁申辦簽證同意函,以持憑登機並在抵達盧國時換發正式簽證入境。
外交部提醒,國人在上述國家若有急難救助需要,可與我駐智利代表處(智利);駐俄羅斯代表處及駐土耳其代表處(烏茲別克);駐南非代表處、駐法國代表處及駐歐盟兼比利時代表處(盧安達)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