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罪被判刑 張花冠:非常錯愕和憤怒
張花冠說,她絕對會上訴捍衛清白。(記者林宜樟攝)
〔記者林宜樟/嘉縣報導〕高雄地院今天依16個洩密罪判嘉義縣長張花冠2年6月,得易科罰金,另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部分,則遭依洩密罪判1年8月;張花冠今天表示非常錯愕,法院證明她沒有收賄、圖利和貪污,卻用洩密罪判重刑,高雄地方法院兩次延期宣判,竟選在大選前一個月做宣判,讓人難免覺得後面有政治黑手的介入,她絕對會上訴,捍衛清白。
張花冠說,起訴書中有說明,洩密的對象根本連來投標都沒有投標,何來洩密,因此對這次的判決,她非常憤怒。
至於對選舉的影響,張花冠則說,最近該有罪的判無罪,該無罪的有罪,民心會怎麼想?自然會有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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