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案停審標準不一 監委今赴公懲會溝通
2015/10/07 11:06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從第二屆監察院至今,有25個監院通過的彈劾案被司法院公懲會停止審議,包括因洪仲丘案被彈劾的軍官,面對懲處案出現明顯落差,且公懲會停審的標準不一,監委今天下午將赴公懲會巡察,當面與公懲會委員長謝文定溝通。
監委王美玉日前指出,以這一屆第五屆監察院的彈劾案件來說,副總統吳敦義隨扈兒子李文億撞死女大學生的駕車肇逃案,水上警察考試洩密案,還有去年五月第四屆監委任內的洪仲丘案等,都被公懲會決定停止審議,公懲會的理由是援引「公務員懲戒法」,主張這些案件司法還在審理中,因此停止審議。
不過,監委質疑,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收賄案和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圖利廠商的司法部分還在審理中時,公懲會就做出懲處決定。王美玉因此說:「公懲會的標準是什麼?」她盼公懲會委員長謝文定說明,公懲會為何會有兩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