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齒」寫成「不恥」 郝龍斌的國文老師哭哭
2015/05/08 20:5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今天公布大巨蛋案首波調查報告,建議將前市長馬英九、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調查,另名前市長郝龍斌晚間在臉書砲轟,柯市府利用廉委會這個黑機關進行政治鬥爭,令人不恥。但事實上,郝龍斌想要表達的應是「令人不齒」,所謂「令人不恥」其實是錯誤用法。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不齒」的意思是羞與為伍,「令人不齒」比喻行為讓人輕視、瞧不起,當中的「齒」字是取牙齒並列的涵義,將其轉化為動詞,意思是「並列、列為同類」。而「不恥」的意思則是不認為羞恥,「恬然不恥」指有過錯卻不以為恥,並無「令人不恥」這種用法。
根據郝龍斌臉書原文,「柯市府卻利用具有明顯政黨色彩、欠缺公正性的廉委會黑機關,進行政治鬥爭,令人不恥」,合理推斷,郝想表達的應是「柯市府的做法讓我瞧不起」,而非「柯市府的做法讓我不認為羞恥」,應作「令人不齒」才正確。
幸好,郝龍斌的貼文已於晚間7點半左右編輯更正,將「不恥」改為「不齒」,否則外界恐怕會誤以為,郝龍斌坦承涉弊,但卻不知羞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