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取締違停 北市法務局:見報才知道
2015/04/30 14:09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北市長柯文哲下令於北市10大違規熱點加裝監視器取締違停,引發「適法性論戰」,法務局長楊芳玲竟稱是看報紙才知道決策,強調北市府從未向法務局諮詢法律見解及法源依據。北市議員王鴻薇痛批,柯文哲決策十分粗糙,而法務局怠忽職守也令她嘆為觀止。
王鴻薇今於民政委員會詢問台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有關監視器抓違停的法律見解,楊芳玲表示自己是看報紙才知道此事,市長事前並沒有尋求法務局的專業見解。對此王鴻薇怒斥,那柯P的法律見解到底從何而來,柯P是律師嗎?未來如有訴訟,誰來負責?
楊芳玲回應,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必須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並舉高速公路為例,警察無法當眾攔車開單;但北市10大違停熱點是否無法攔截製單舉發,楊推諉稱,須知道具體地點才能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