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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PO愛滋病友個資 最少罰9萬

近來有民眾於社群網站「埔里人通通+近來」指稱他人是愛滋病患者,並公布他人照片,行為已經觸法,縣府衛生局介入調查。(記者佟振國翻攝)

近來有民眾於社群網站「埔里人通通+近來」指稱他人是愛滋病患者,並公布他人照片,行為已經觸法,縣府衛生局介入調查。(記者佟振國翻攝)

2016/06/01 06:00

〔記者佟振國/埔里報導〕當心觸法!埔里鎮最近有網友透過臉書公開散播他人是愛滋病患者,遭指名道姓並公布照片的民眾昨坦言心情沈重,不願對網友提告,盼事件落幕,但網友行為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縣府衛生局已介入調查,散播訊息的網友恐將面臨至少九萬元的罰鍰。

臉書社團「埔里人通通+近來」最近有成員貼文,指某位自稱傳道人的男子是愛滋病患者,情緒不定易怒,該男子的姓名、照片遭公開,不斷被轉載,有網友認為這種行為不應該,已涉及洩露他人個資,他人有無感染愛滋病,更不應在網路公開討論,有觸法疑慮。

散播他人是愛滋病患 網友觸法

縣府衛生局對此已介入調查,初步了解,貼文的余姓網友也是轉貼他人的訊息,將持續進行了解,衛生局強調,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涉及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致影響整體防疫或損害公眾或他人,至少可處九萬元罰鍰,最重可處五十萬元罰鍰,提醒民眾別觸法。

遭網友點名的男子昨低調現身埔里衛生所,強調傳道從未公開募款,至於個資遭網友洩漏,他選擇原諒,不會提告,盼事件能和平落幕。

衛生局表示,愛滋病透過性行為、血液或母子垂直傳染,一般的社交行為並不會被感染,民眾不必過度恐慌,更不應歧視感染者,目前政府也訂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以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立法保障感染者的各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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