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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違法吸賣菸 獎金將提高

台北市衛生局研擬修改《台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提高民眾檢舉違法吸菸、賣菸者獎金。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台北市衛生局研擬修改《台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提高民眾檢舉違法吸菸、賣菸者獎金。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2016/04/08 06:00

最快9月上路

〔記者梁珮綺/台北報導〕台北市衛生局研擬修改《台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提高民眾檢舉違法吸菸、賣菸者獎金,比率從原先的五%,拉高到最高的五十%,最快九月一日上路。

不過,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陳麒安昨到市府門口抗議,認為公權力不應建立在民眾互相檢舉的「抓耙仔」行為上,回到「檢舉匪諜,人人有責」的恐怖時代,建議衛生局在戶外多設吸菸區,而非廣設禁菸區,侵犯吸菸者人權。

衛生局三月公告《台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提高菸害防制檢舉獎金,例如,檢舉在公園吸菸者的獎勵金,從罰鍰金額的五%提高到三十%,即獎勵金從一百元至五百元,調整為六百元至三千元(罰鍰為二千至一萬元);而檢舉賣菸給未滿十八歲青少年的獎勵金,從罰鍰金額的五%提升到五十%,即獎勵金從五百元至二千五百元,提高到五千元至二萬五千元(罰鍰為一萬至五萬元)。

草案也放寬檢舉方式限制,以往檢舉人只能書面檢舉,未來無論書面、電子郵件等,只要能提供具體違法事證皆可,並引用《證人保護法》的保密規定來保障檢舉者。健康管理處副處長許芳源說,草案送法務局、市政會議審議後,經台北市議會、行政院備查後,最快九月一日上路。

菸權會批不公

陳麒安則批評引用《證人保護法》相當離譜,因為它保障的證人都是檢舉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我有組織犯罪嗎?我非法持有彈藥嗎?我也沒有洗錢,用這法根本是把吸菸者視為犯罪者!」

陳麒安建議衛生局應合理且適當地在公共場所設置吸菸區,而非在全市設置禁菸區、提高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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