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酒駕男辯鬼開車 「幽靈抗辯」判刑5月

2016/02/15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沒有最扯,只有更扯!

賣熱水器的鄒姓業務主管酒後駕車遇警攔檢,竟鑽入死巷棄車躲進草叢,仍被尾隨員警逮捕,他辯稱開車的不是他,「是鬼開的」,又說是朋友載他到現場,然後朋友也不見了,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斥他的「幽靈抗辯」實在太扯,重判5個月徒刑,不予緩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7日晚上鄒男在苗栗縣頭份鎮喝酒後,晚上9點多開車行經竹市香山陸橋,看見員警路檢,隨即將車右彎開進巷內,棄車躲進附近草叢內,員警見狀認為鄒男有意圖規避臨檢之嫌,尾隨追查,在草叢內尋獲鄒男,且身上有濃厚酒味,現場酒測值每公升0.33毫克。

鄒男辯稱他喝醉了,是被他人抬上車的,由參加聚會的車友開他的車載他離開,至於車友是誰,他也不清楚,已經跑掉了。

然而2名警察作證說,當時只有看到鄒男下車,且鄒男看到2警追過去,就躲到草叢裡,他們將鄒男拉到空地實施酒測,鄒男竟耍賴躺在地上。

當時鄒男一直盧,說車子不是他開的,甚至說「是鬼開的」,警方說,現場那麼多人在看,當地又是死巷,他們在現場搜索了超過半個小時,沒有看到其他人,從頭到尾現場只有鄒男一個人。

法官對鄒男從警訊、偵查至審理過程,從未能提出任何證據或指出調查方式,佐證其說詞,顯見辯稱「讓車友載至現場」自始即為「幽靈抗辯」,不足採信。

得易科罰金 不予緩刑

法官認為,鄒男犯後飾詞狡辯,否認犯行,考量其大學畢業、擔任販售瓦斯熱水器業務主管、業已離婚,依酒駕公共危險罪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但不予緩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