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一條龍 送托苗彰投也可補助
2015/08/04 08:00
家長工作或接送需求 放寬規定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托育一條龍政策七月上路後,有家長反映,因工作需要及接送方便,必須將小孩送至工作地點附近的幼兒園、托嬰中心,希望市府放寬補助規定;社會局評估後,決定即日起送托至彰化、南投、苗栗縣符合補助要件的幼兒園及托嬰中心,均可申請補助。
針對家長的反映,社會局考慮由於家長工作因素或幼兒送托資源分布不均問題,決定放寬補助對象,納入送托至彰化、南投、苗栗縣符合補助要件幼兒園及托嬰中心。
根據社會局實施方案,戶籍地或家長一方工作地距離就托幼兒園十公里以內,每學年可申請托育一條龍學費補助三萬元;而家長或幼兒一方戶籍地距離就托托嬰中心十公里以內者,則可申請每月二千元到三千元平價托育補助。
社會局強調,參與托育一條龍的協力托嬰中心,必須遵守市府規定的不漲價原則,並符合相關規定,如評鑑成績甲等以上、每月日間平均收費總額不得超過一萬三千元、副食品每月不得超過一千元、所聘用托育人員須具有保母技術士證照或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至於幼兒園的收費,則不得高於前一學年度收費額度,若私立幼兒園私自調漲收費,超過教育局備查數額或項目收費,經查證屬實,除應立即退費外,自次學年度起,兩學年列入不符合補助要件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