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謊未過〉與14歲女嘿咻 男稱蓋棉被純聊天
2015/04/20 06:00
二度開房間 檢方起訴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29歲柯姓男子去年6月透過網路聊天,結識宜蘭縣14歲少女小芬(化名),在台中工作的柯男,兩度到宜蘭私會小芬,並發生性關係,少女家長怒告,柯男供稱「蓋棉被純聊天」,但未通過測謊,被檢察官起訴。
柯姓男子是南部人,目前在台中上班,與小芬認識一週後,成為男女朋友,去年6月相識,7月中旬便出來約會,約在羅東火車站,雙方首度見面,相談甚歡互有好感,轉往附近飯店嘿咻,8月第二度相見,再到同家飯店發生性行為。
少女家長獲知女兒和柯男過從甚密,怒不可遏,向警方報案,小芬坦承和柯男發生超友誼親密關係;柯姓男子偵訊時說,事前已知小芬年僅14歲,曾相偕到飯店「休息」,但只在房內聊心事而已,否認有性行為。
柯男、小芬兩造說詞兜不攏,柯男被要求接受刑事局測謊,就否認與少女發生性行為部分,呈現不實反應,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認定他與少女有2次性行為,觸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全案偵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