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條例上路兩年 查不到一件
2014/09/17 06:00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在一○一年十月公布實施,但到昨天為止,市府竟然是「零申報、零處罰」,民進黨議員蔡雅玲、謝志忠昨天質疑,這到底是「放生條例」還是「放棄條例」?
市府農業局長蔡精強則表示,「要有人檢舉才能進行處罰」,「零檢舉」當然就「零處罰」;但蔡雅玲則質疑,台中大坑山區常常有人放生毒蛇,一○一年迄今,農業局竟然「查不到一件」?
謝志忠也列舉多項剪報表示,放生的行動常常見諸報端,而這些案例全部沒有跟農業局申請,農業局應該更加積極,既然有了放生保育自治條例,就應認真執行。
而隨後質詢的議員曾朝榮也說,大坑放生毒蛇情況非常嚴重,而流浪狗的情況也是一樣,應該有所對策。
對此,農業局蔡局長表示,開罰必須有事實與證據作為依據,有時候只是傳聞卻沒有證據,也沒有人檢舉,所以才未開罰。
副市長蔡炳坤則說,許多愛心人士或是宗教團體,基於好意放生,反而造成生態浩劫,甚至安全危害,因此市府會從生態、生命教育著手廣為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