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父親買票 子求刑
2006/07/12 06:00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今年村里長及鄉市代表基層選舉,涉嫌為父親王寶佐競選連任員貝村長買票的王汶梗,經澎檢偵查終結,昨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3年6個月,併科罰金150萬元。
起訴書指出,王汶梗係參選白沙鄉員貝村長的王寶佐之子,為使其父順利連任當選,今年6月9日上午親持2萬元現金,以每票1萬元的天價,將現金放在員貝村民王陳姓婦女住處門前,要求王陳投票支持王寶佐。
檢方指揮澎湖縣調查站、縣警察局登島搜索王陳住處,並扣得賄選款項。
王汶梗雖以1票1萬元的天價為父買票,但王寶佐連任員貝村長失利,王汶梗又遭澎檢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併科罰金150萬元,可謂得不償失,同時也是今年村里長及鄉市代表基層選舉中,澎湖地檢署首件提起公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