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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站前公車站爭議》縣允拆站還地 遷移官司落幕

嘉義縣、市政府為火車站前縣公車站遷移問題對簿公堂,縣公車處同意「拆站還地」。(記者丁偉杰攝)

嘉義縣、市政府為火車站前縣公車站遷移問題對簿公堂,縣公車處同意「拆站還地」。(記者丁偉杰攝)

2014/08/30 08:00

三條件達成和解 嘉縣免繳補償金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義縣、市政府為嘉義火車站前縣公車站遷移問題對簿公堂,經法官調解,雙方多次協商後峰迴路轉,近日以三條件和解,縣公車處同意「拆站還地」,市府不再追繳近四百萬元使用補償金,縣公車北港、朴子、布袋三條營運路線進駐後站轉運中心等,官司落幕。

嘉市府規劃站前廣場,整頓交通動線,要求縣公車處拆遷公車站,轉進後站轉運中心;惟縣府認為,市府未顧及乘客安全與便利而不同意,雙方鬧得不可開交,訴諸司法。

去年十一月,嘉義地院一審判決市府勝訴,縣府須拆站還地,並返還租約到期後五年短繳的三百九十六萬餘元,縣府上訴二審,本月二十五日法官開庭時,雙方達成和解,目前尚未接到判決書。

縣公車3線轉駐後站 暫維持現狀

據了解,全案能有轉圜,在於縣、市政府願意各退一步,法官認為「拆站還地」是訴訟案主因,其餘和解內容包括「市府在站前廣場施工前半年,縣公車站須無條件搬離」、「縣公車處收到判決書後,北港等三條路線在二個月內進駐後站」等,則盼雙方儘量達成執行共識;市府站前廣場規劃案進度,仍在委外規劃設計上網招標階段,預計九月完成訂約,縣公車北港等三條路線暫時維持現狀。

縣公車處長吳金對表示,後站旅客容納量、交通動線空間不夠,縣公車目前二十九條路線若全部進駐,可能造成嚴重塞車,感謝市府釋出善意,讓全案能夠和解。

市府財政處長林瑞彥說,市府自始即無意採訴訟解決,一審時,縣公車處占用市有土地的爭議已經釐清,市府考量公眾利益、促進縣市發展等,同意和解,也盼本案成為縣市爭端解決、縣市合作的範例。

市交通處長鄭君健說,嘉市現有四條公車路線委由縣公車處經營,十月一日起,嘉市公車路線增為六條,全由嘉義客運接手經營後,起迄站都在後站轉運中心,縣公車路線再進駐後站,兼顧站前交通順暢與乘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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