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286名校護、公衛護士 明年月薪加3千
2018/11/01 06:00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縣各鄉鎮市衛生所一百九十一名公衛護士、各級學校校護九十五人,合計兩百八十六位持有護理師證照人員長期以來以「護士」缺額任用,形成高資低用,影響士氣;縣府昨天宣布明年一月起將全部改以「護理師」任用,每人月薪可增加三千兩百七十五元。
原以「護士」任用 明年改「護理師」
屏縣衛生局長李昭仁說明,二00五年起國內護理職校停招,二○一三年起護士普考停辦,目前在醫院或衛生所擔任護理工作者,絕大部分是大專院校畢業並取得護理師證照考試者;有鑑於此,中央盼各縣市逐步解決高資低用問題。
礙於編制及預算,屏縣三十三個衛生所共有兩百八十四名護理人員,其中七十五人以護理師任用,另兩百零九人以護士任用,護士任用者中一百一十九人有護理師執照,另全縣兩百一十八名校護中,九十五人持護理師執照卻依護士任用;縣長潘孟安於是指示衛生局修改人事編制法規,讓護理人員獲應得薪資。
第一年計約需一千三百萬元經費
潘孟安表示,實施第一年計約需一千三百萬元經費,他認為相當值得,因衛生所護理人員站在公共衛生第一線,校護守護學生安全及身心健康也很重要,盼藉由編制正名及薪資提升,提高士氣、促進人事穩定。
三地門鄉衛生所護士戴玫表示,衛生所基層護士工作包山包海,從人的出生到往生,都是公衛護士的職責;她有護理師執照,如今能訓用合一,覺得受到尊重,感謝縣府協助。
根據衛生局計算,明年實施第一年,本俸不變,每月專業加給可增加三千二百七十五元,以公衛、校護新進人員為例,以護士任用月薪約四萬六千六百元,護理師可達四萬九千八百七十五元,屆退休者護士月薪五萬六千八百九十元,護理師可達六萬三千九百三十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