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調查委員會:以哈雙方均犯下戰爭罪
黃其豪/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聯合國調查委員會(Commission of Inquiry)12日公布的報告顯示,以色列和哈瑪斯(Hamas)均在加薩戰爭初期犯下戰爭罪;且以色列的行為進一步構成了反人類罪,原因是造成大量平民傷亡。聯合國授權機構提出的調查報告,經常成為日後審理戰爭罪的重要依據。
據《路透》報導,聯合國調查委員會12日發布了2份平行報告,其中一份關注去年10月7日哈瑪斯對以色列發動的恐怖攻擊事件;另一份則關注以色列隨後展開的報復性軍事行動。
以色列此前拒絕與調查委員會合作,稱其抱持反以色列立場;對此,該委員會回擊,以色列刻意妨礙調查工作,阻止聯合國人員進入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被佔領土。
以色列駐聯合國日內瓦外交使團拒絕接受12日公布的調查結果。以色列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大使夏哈(Meirav Eilon Shahar)表示,「調查委員會再次證明,其行動全是為了針對以色列的狹隘政治立場服務」。
哈瑪斯沒有立即對調查報告發表回應。哈瑪斯控制的加薩衛生部稱,以色列的軍事行動已造成3萬7000餘名巴勒斯坦人喪生;以色列政府則指出,去年10月7日,哈瑪斯武裝分子共殺害了1200名以色列人,同時劫持了250名人質。
2份報告涵蓋了截至去年12月底的所有暴力事件,指控衝突雙方都犯下了戰爭罪,包括酷刑;謀殺或蓄意殺人;侵犯個人尊嚴;非人道或殘忍的待遇。
調查人員還發現,以色列犯下了其他戰爭罪行,包括利用饑餓作為戰爭手段,不僅未向加薩人提供食物、水、藥品和住所等基本生活條件,還「阻止任何其他人供應這些必需品」。
該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指出,謀殺等罪行,已促使以色列進一步觸犯了反人類罪,並補充:「加薩平民大量傷亡及民用基礎設施遭大規模破壞,是該國厲行最大損害戰略下的必然結果,無視區分、比例和充分預防等原則。」
戰爭罪是指在武裝衝突中,對平民或戰鬥人員犯下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反人類罪則涉及「直接針對任何平民人口進行的廣泛或系統性攻擊」,包括「謀殺」、「滅絕」、「奴役」和「驅逐或強制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