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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擬立法助新聞業談判 臉書、Google都反對

美國國會議員提案,允許新聞業與高科技公司進行商業談判,但Google及臉書都表示反對。(路透)

美國國會議員提案,允許新聞業與高科技公司進行商業談判,但Google及臉書都表示反對。(路透)

2021/03/12 23:3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澳洲國會日前才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美國也跟進計畫制定相關法條,內容為「允許新聞業與高科技公司進行商業談判」,以協助美國的新聞產業。這讓Facebook和Google的遊說者都跳出來反對美國的立法計畫。

路透社報導,美國國會議員在10日於國會提出解決「新聞媒體和科技巨頭之間權力不平衡」的法案。這些科技巨頭利用內容為平台吸收流量和廣告收入,但卻沒有公平對待新聞媒體產業。這項法案使得科技巨頭在「反托拉斯法」之後,又面臨了更多的規定。

據報導,Google在昨(11)日開設了一個網站,並指稱這個網站透過提供媒體廣告收入和內容許可費,是「世界上最大,支持新聞業的金融支持者之一」的網站。Google表示,這個搜尋引擎每個月會將讀者發送給發布商的網站240億次。

據報導,反對法案的還有兩個技術行業貿易組織──計算機和通信行業協會(Computer &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和NetChoice。NetChoice的副總裁兼法律顧問斯扎波(Carl Szabo)表示,「我不認為他們應該立法,這項法律會讓大媒體,像是《華盛頓郵報》和《紐約時報》,替較小的媒體做主。」

不過新聞媒體聯盟(News Media Alliance)執行長查文(David Chavern)認為,集體談判是有助於提高中小型出版商談判能力的方式。查文也說,「除了集體談判外,平台和發行商之間還必須有爭端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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