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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下令用衝鋒槍掃射群眾 緬甸警察:長官叫我把人射到死

逃往印度的緬甸警察塔彭表示,上級命令他用衝鋒槍掃射群眾,更要他把群眾「射到死為止」。圖為緬甸警察,非新聞當事人。(法新社)

逃往印度的緬甸警察塔彭表示,上級命令他用衝鋒槍掃射群眾,更要他把群眾「射到死為止」。圖為緬甸警察,非新聞當事人。(法新社)

2021/03/10 09:5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緬甸軍政府自2月1日發動政變起,軍警持續鎮壓示威群眾,然而已有8名緬甸警察越境至印度,緬甸方面則要求印度遣返8人。然而其中一名警察接受《路透》訪問時,透露他被長官下令用衝鋒槍朝坎帕特鎮(Khampat)的群眾掃射,在拒絕命令後辭職逃往印度。

27歲的緬甸警察塔彭(Tha Peng)在接受《路透》訪問時指透露自己的部分姓名,並出示警員證及身分證向《路透》證明其身分。塔彭表示,在他拒絕開槍後的第二天後,一位長官打電話問他「是否會開火」,當下塔彭再次拒絕,並從警隊辭職,塔彭在3月1日後在坎帕特鎮待了3天,後來就越境前往印度東北方的米佐拉姆邦(Mizoram)。塔彭指出,他和其他6位同事都沒有服從警方高層在2月27日所下達的命令,而依照警方規定,朝示威者射擊是要使用橡膠子彈及射擊膝蓋以下部位,但塔彭直言,他的上級命令他「射到他們死亡為止」。

報導指出,從一份內部文件顯示,塔彭對事件的描述和另外4名緬甸警察提供給米佐拉姆邦警方的證詞相同,證詞中顯示4人的越境原因,指出當和平示威運動在各地持續進行時,他們被指示要朝示威者開槍,4人在證詞中表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沒有膽量朝著示威者開槍。」

曼德勒市警察貢萊(Ngun Hlei)也表示他收到上級下達的開火令,不過他拒絕服從命令,因此在3月6日在民運人士協助下前往米佐拉姆邦。24歲的達爾(Dal)在緬甸西北部山區小鎮法拉姆(Falam)擔任警員,平常工作主要是行政工作,隨著抗議活動激增,她被上級指示要抓捕女性示威者,但她拒絕了這項命令,由於害怕和示威者一同被關進獄中,所以她決定逃離緬甸。

談到目前緬甸警察內部對抗議活動支持與否,三人都不約而同地表示警隊中有很多人都支持示威,塔彭表示,在他任職的警局中,有高達9成的人都支持示威,只是沒有一個領導者能整合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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