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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幼師眼紅同事「錢多事少」竟投毒 無辜孩童吃八寶粥1死23傷

女幼師(左)為報復同事,竟在幼童吃的點心中投放「亞硝酸鈉」,導致1死23傷慘劇,日前一審被判死刑。(圖截取自微博)

女幼師(左)為報復同事,竟在幼童吃的點心中投放「亞硝酸鈉」,導致1死23傷慘劇,日前一審被判死刑。(圖截取自微博)

2020/09/29 10:3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河南焦作去年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集體中毒事件,1名幼稚園女教師因不滿同事「錢多事少」、發生糾紛,竟將毒手伸向無辜孩童,在點心「八寶粥」裡放入大量「亞硝酸鈉」,導致23名幼童受傷、1人無辜死亡,震驚社會。近日這名教師因「投放危險物質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另要與幼稚園負責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

綜合中媒報導,投毒女教師在當地的「萌萌學前教育」幼稚園照顧「小班」孩童,但她不滿「小班」幼童比較難管理,薪資卻比「中班」的教師低,且曾和1名中班老師發生衝突,竟在2019年3月27日9時多,將普遍當作「防腐劑」使用的「亞硝酸鈉」投放到該班點心「八寶粥」內,導致幼童中毒送醫,釀成1死23傷的悲劇,而這名幼師日前在法庭上稱,自己只針對該班導師,「因她有時會嘗」,至於孩童吃後會怎麼樣,她說「當時沒有考慮到」。

法院進一步審理時發現,這名幼師並不是第1次犯案,早在幼稚園事件發生前1個月,就因與丈夫起口角,憤而網購「亞硝酸鈉」投至丈夫的水杯內,導致丈夫飲用後中毒輕傷。

法官表示,被告在明知「亞硝酸鈉」對人體有害的情況下投入食物中,導致丈夫和無辜孩童受傷甚至喪命,並在犯案後第一時間「隱瞞被害人中毒原因」,認為其犯罪手段、情節極其惡劣,已分別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故意傷害罪,「依法應對其數罪並罰」,因此一審判處死刑,另要與幼稚園負責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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