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前南韓總統李明博受賄貪汙案二審 檢加重求刑23年

南韓檢方要求法院判處李明博(左)有期徒刑23年。(歐新社)

南韓檢方要求法院判處李明博(左)有期徒刑23年。(歐新社)

2020/01/08 22: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前總統李明博的貪污受賄案正進行二審,檢方要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3年、罰款320億韓元(約新台幣8.9億元)和沒收財產163億韓元(約新台幣4.5億元)。

《韓聯社》報導,檢方在二審求處的刑責比一審還重,下級法院在2018年10月判處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在涉及兄長的汽車零件公司DAS的賄賂和挪用公帑等罪名成立後,李明博去年3月因健康問題交保。

起訴書要求加重刑期,檢方譴責李明博對自身不法行為不敢到悔改,還指責他們以逃避責任,「被告濫用人民賦予的(總統)權力來謀取個人利益,從而破壞了憲法價值」。

檢方說,「考量到案情的嚴重性,與其他案件相比,15年徒刑太輕了」。首爾高等法院計畫在下個月做出判決。

下級法院裁定,李明博實際上是DAS的所有者,他利用總統職權讓該公司和自己受益,包括接受三星公司59億韓元的賄賂。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國際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