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ike撞死人 北市擬以機車管理
2015/07/06 06:00
〔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無法可管終釀禍,電動自行車E-Bike撞死人!上月27日,台北市萬華區一名14歲少女謊稱16歲租借E-Bike,上路後撞死一名8旬老嫗,少女被依過失傷害致死罪送辦。台北市交通局長鍾慧諭昨表示,電動自行車時速高達25公里,將研擬行政法規,以機車法規管理時速15公里以上車輛。
重建新身分認證制度
E-Bike業者台灣城市動力總經理特助洪慧辭表示,目前已將光仁國小站暫停營運,待重新建立新的身分認證制度,將來租借E-Bike須拍下身分證件上傳到廠商的LINE群組,須年滿16歲才會通過認證,也盼中央主管機關的交通部能盡速明訂使用規範,業者一定全力配合。
由台灣城市動力公司建置的E-Bike公共電動自行車租賃系統,供民眾持悠遊卡租借電動自行車,陸續在新北市板橋、鶯歌設站,5月初更悄悄進攻北市,選在北市萬華光仁國小旁設站,但當時E-Bike就因車輛時速、騎乘年齡未嚴加管制等問題惹來爭議。
鍾慧諭表示,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到25公里,卻不須駕照、安全帽就能上路,該租車站正式營運後,交通局就曾與業者開會,但礙於目前的中央交通法規並未明文規範,電動自行車屬自行車類別無法可管。
光仁國小租賃站依法可撤站
鍾慧諭說,交通局已向交通部提案,要求修法管制電動自行車,但修法推動太慢,跟不上環境變化,北市將自行研擬作業規範,傾向以機車法令管理電動自行車;另外,由於光仁國小旁的E-Bike租賃站設置在無遮簷人行道、又屬營利事業,按照建築法規屬違法行為,依法可要求業者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