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它的存在?辣妹試泳褲 穿出店挨告
2015/06/21 06:00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薄薄的一片,害她忘了它的存在?北市19歲林姓辣妹下週要去水上樂園戲水,昨天上午特地到百貨公司名牌泳裝專櫃挑比基尼,試穿3套後,沒買就偕友人離去;事後女店長清點少了1件芥末黃泳褲,找到林女時,發現她的迷你裙內就穿著那條泳褲,林女驚呼:「我不是故意的,是它太貼身,害我忘記!」但店家堅持提告,辣妹哭哭啼啼被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昨天上午11時10分,留長髮的林姓辣妹和友人到京站百貨專櫃「ROXY&QUTKSILVER」看泳裝,林女挑出3套新款比基尼,請女店長找出合適尺寸後,到試衣間試穿。
女店長說,林女從試衣間出來,向她表示「這些我都不要,再看看吧」,然後隨手將泳裝放櫃台後方,和友人繼續在店內翻看其他類型服裝,邊對款式評頭論足10餘分鐘後才離去。
店長發現 比基尼少下半截
女店長整理貨架、清點數量才驚覺,有一套兩截式的芥末黃比基尼,林女試穿過後,下半截的泳褲不翼而飛,女店長急忙追出,逐樓找了10分鐘,終於在一樓咖啡店看到林女,並在林女半透明的迷你裙內看見自家的芥末黃泳褲。
辣妹喊冤 太貼身才忘了脫
警方獲報趕到,將林女攔下,林女有些茫然,經女警提醒並陪她到女廁脫下泳褲,她才恍然大悟,辯稱「泳褲太貼身才忘了脫下」,願意原價購買,但店家仍提告。
身材豐潤、皮膚白皙的林女說,自己本是知名私校女大生,因為「非台大不讀」才重考,近來想散散心紓壓,和同學約定去戲水,本想穿漂亮新泳衣亮相,沒想到卻被當賊,她擔心留下案底,送辦時哭紅了眼。